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派遣制司法警察,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制司法警察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
一、招聘职位
派遣制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退役军人、武警和具有体育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3月15日);公安警察、体育类院校本科毕业生、退役军人、武警放宽为28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3月15日)。
(五)身体健康。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1.75米以上,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已是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5.曾受过刑事处罚;
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
7.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大楼政治部505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填写《派遣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doc》(详见附件),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体能测试
经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派遣制司法警察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派遣制司法警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132323539(王老师)
附件:《派遣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标题:派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