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工作岗位:
看守所(1人) 尧市派出所(1人) 文昌阁派出所(1人)
巡特警大队(2人)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男性,麻阳苗族自治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公示、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通过“麻阳警务动态”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考时间:2024年4月9日09:00至4月11日17:00止。本人持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麻阳县公安局办公楼206室报名,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楼206室。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过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月工资待遇按《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五、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4、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本次招聘政策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监督电话:(0745-5830180) 13237456396(唐)。(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原文标题: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8xifwLAKbSTt5a54hg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