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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警考试时政热点:昆山一男子持刀砍人却反被杀死

央广网 | 2018-08-3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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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警考试时政热点:昆山一男子持刀砍人却反被杀死

8月27号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时,宝马车内一男子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拿出刀先动手的一方,却被骑电动车的另一方夺刀杀死。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昆山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29号晚向中国之声记者表示:案件受关注程度非常高,目前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正在一同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最新进展将在合适的时机对外界公布。他说:“这个案件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现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都在很认真地对这个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在审查调查中的一些细节目前不便对外透露。”

死者曾多次被判刑今年3月因举报贩毒被认定见义勇为

视频引发关注后,案件当事人的信息也被大量传播。其中,死者刘某某被指“劣迹斑斑”,中国之声记者查阅法律文书发现,刘某某曾经在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号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9年5月11号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8月23号,又因寻衅滋事被昆山市公安局逮捕。

另一方面,有人发出了刘某某曾获得见义勇为奖的相关证书。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确认,今年3月5号,刘某某向昆山市陆家派出所举报贩毒线索,并积极配合警方行动,根据申报内容、经研究同意向刘某颁发荣誉证书、奖励5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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