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1、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定于2016年11月19日进行。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当日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