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首页 > 招考 > 招考信息 > 西藏

2015年西藏政法干警招录条件

华图教育 | 2015-09-02 18:04

收藏

  一、西藏政法干警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揭批达赖、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1997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报考波密监狱狱警职位的身高不低于168cm。

  8、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培养专业不得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且本人学历层次不得与培养层次相同或高于培养层次。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组织测试。

  9、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政法干警:

  1、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并已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2、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以上就是西藏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条件,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相关推荐:

  2015年黑龙江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条件

  2015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条件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