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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1人公告

华图教育 | 2016-08-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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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招录培养政法干警工作已经开始,本次计划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121名公务员。经培养合格后,定向录用到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一、招录培养方式、院校和职位

(一)招录培养方式

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取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合格后即到报考院校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1. 本科教育

采取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详见职位表),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2. 研究生教育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二)招录培养院校和职位

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新疆大学。定向培养方向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29 日18︰30。

(2)缴费时间:2016年8月25日10︰00—8月30日18︰30。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2016年11月底前,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和公示。

5.2016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6.2017年2月底前,入学。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疆政法干警招录信息,请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121人

2016年新疆政法干警计划招录121人9月24-25日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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