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兵团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兵团人事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2008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这是我区今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地方和兵团第一次联合组织的招考,也是我区自1996年开始实行公务员招考以来首次将公务员录用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进人机制,改革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自2008年开始在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进行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试点工作,我区被列入14个试点省区之一。
此次招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经过定向培养方式(即: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时一律按确定的单位到县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为全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304名已退役和2008年拟退役士兵及2008年普通院校毕业生,其中法院系统37人、检察院系统23人、公安机关226人、监狱系统14人、劳教系统4人。
此次招录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区别。一是在招考对象上,面向驻疆部队符合招考条件的拟退役和已退役士兵招录210 人,含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和从新疆入伍在内地部队服役的人员;面向2008年新疆户籍普通院校毕业生招录94人,含2006年、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在报考条件上,除需具备报考公务员规定的一般条件外,还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拟退役和已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三是在招考(培养)方式、院校和职位上,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择优录用后即到报考院校进行2-3年学习,学习合格后既到报考的定向单位工作并录用为公务员;培养院校有中国(华东、西南、西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新疆警高专、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10所院校;招录职位主要是自治区、兵团县(团场)及县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县(市)公安局、监狱、劳教系统相关职位。
2008年7月15日,有关招录的具体政策、程序、报名方法、时间安排等有关事宜,将通过新疆人事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网和新疆昆仑网向社会公告。7月18日8:00- 24日00:00时(北京时间)进行网络报名,8月30-31日笔试,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10月18日入学。
相关信息
新疆华图咨询电话 : 0991-833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