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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

华图教育 | 2013-12-2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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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已经结束,从即日起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2246

  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平台:辽宁政法干警考试信息平台

  附件: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拟录用(录取)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公务员局

  辽宁省公安厅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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