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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长春堡派出所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华图教育 | 2013-12-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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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推进“平安工业园区”建设,经上级批准,长春堡派出所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4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1985年12月1日至199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初中以上。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在1.68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退伍军人,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办公应用系统者,有驾驶执照者优先录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学籍、团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文职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或退伍军人证)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2寸照片三张。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截止

  3、报名地点:长春堡派出所(联系电话:8642086)

  4、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6日9时30分

  5、考试地点:长春堡派出所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法律法规常识和对办公应用系统office的操作能力(上机操作)。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报考人员首先作自我介绍,再回答2道面试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其他面试题7分钟,时间互不调剂。

  (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其他或再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照征兵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被聘用者可凭缴费收据报销体检费。

  (三)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考生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长春堡派出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待遇

  1、月基本工资1000元,每月绩效奖金0——500元,每月考勤奖200元;(考勤奖年终一次性结算)

  2、全年社会保险费7200元(可自主选择缴费时一次性领取或每月分期领取)。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总计每年约10000元,按照规定比例由个人承担30%,单位承担70%(约7200元),由被聘用者自行到社保机构办理保险并缴纳保费。

  3、执勤时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派出所统一购买发放。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长春堡派出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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