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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教育入学考试政策加分审核公告

华图教育 | 2010-07-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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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的有关精神,现就办理教育入学考试政策加分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享受政策加分的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入伍前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审核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退伍证、县以上军人退役安置部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等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10年8月2日至8月3日(8:30-16:30)至湖北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可乘坐522、606路车到茶港小区下车,咨询电话:027-87328161、87231389、87235179)办理登记手续。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公示后办理加分手续。


请考生准时参加,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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