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首页 > 招考 > 招考信息 > 湖北

湖北2009政法干警招录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事项

湖北人事考试网 | 2009-07-22 17:45

收藏

湖北华图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考试系列辅导请咨询:027—87870401  59509088  63778376

具体课程请点击:http://www.htexam.com/HBHT/ArticleShow.asp?ArticleID=30483

根据《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现将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省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全省公安机关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于2009年7月28日至29日(8:30—1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特1号)警体馆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

3、所需证件及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须贴本人1吋免冠近照)、《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报考诚信承诺书》。部队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户口簿。

4、现场资格审查程序: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身高、视力初检合格后,到相关的资格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初审。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相应栏目签名并加盖合格印章,其中一份报名表连同诚信承诺书一起交审查点,一份报名表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连同毕业证复印件一并交到现场交表处,另一份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由本人妥善保管(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均需使用)。

5、有关要求: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28日8月2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8月7日至12日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并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操作程序见《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2、有关要求:网上报名时录入的报考信息必须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表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附: 1、《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

     2、《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报考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