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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委托合同的解除

华图教育 | 2014-09-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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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已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为了帮助考生们顺利备考,华图政法干警考试网特此为大家介绍和讲解一些必考的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以期各位考生对今年民法学有一个更好的复习。

      委托合同的解除有以下情形:

      1.委托事务完成或双方协商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3.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4.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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