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工作有关规定,现对报考本科及以下培养层次的拟录取人员和报考硕士培养层次的拟进入复试人员进行公示,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分别咨询省有关政法部门。 |
咨询电话:省法院: 0311-87937273 |
省检察院:0311-85186372 |
省公安厅:0311-66622775、66622779 |
省司法厅:0311-88607552 |
附件一:河北省法院系统招录培养干警拟录取和拟进入复试人员 |
附件二:河北省检察院系统招录培养干警拟录取和拟进入复试人员 |
附件三:河北省公安系统招录培养干警拟录取人员 |
附件四:河北省司法系统招录培养干警拟录取人员 |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