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察政审公告
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省政法招录办审定,易先永等626人符合考察政审人员条件。现将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政审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政法招录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政审对象的确定
(一)报考专科试点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在体检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考生,在体检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录计划数1:2比例以内(含1:2)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对象名单详见《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政审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考察政审时间
考察政审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期间,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结论的处理
(一)体检结论为疤痕明显的考生、身高体重比例不达标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职位招录计划数减少或取消,体检后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情况详见《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后职位调整情况表》(见附件2)。
特此公告。
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察政审对象名单 |
2.
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后职位调整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