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
笔试加分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2008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规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8月30、31日参加笔试时,凭准考证向考点加分确认组现场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确认。
一、加分确认时间
8月30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30—18:00;8月31日兰州交大铁道校区考点,上午11:30——14:00,下午17:00——18:00。
二、加分确认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2007年7月15日前,选拔到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交《大学生到基层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县级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2、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2007年7月15日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需提交《西部志愿者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3、报考民族自治州、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拟退役士兵加分不再进行确认。
三、注意事项
经审核合格者,加分确认组收取复印件备存。提交材料不全者,加分确认组现场不予收取,待补齐后,考生可于9月5日前自行交至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260号银武威大厦701房间。逾期视为无效,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