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关于2010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规定,现将娄底市2010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1日8:30—17:00;
地点:娄底市公安局三楼政治部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四项目人员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或服务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08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证明书》(附件2)。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退役士兵
1、身份证或士官证。
2、退伍证。
3、户口本。
4、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5、笔试准考证。
6、提交《退役士兵报考证明书》(附件3)。
7、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所对应的证书(包括笔试加分的高校毕业证、立功证书等)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8、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附件:1、2010年娄底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xls
2、2008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证明书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