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核工业415医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衡阳,是国家卫生部授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健委共建附属医院、省域医疗中心。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以诊治各种复杂、疑难和急危重症疾病而享誉省内外。医院在2020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全省第五,连续3年进入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方阵。2024年入选“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华大学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6个,招聘计划5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报名入口,进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5年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以PDF或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4)个人简历;
(5)招聘岗位对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应聘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别的执业资格证。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本次招聘所设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结果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34-8358018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0734-8358009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