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开展惠来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惠来县卫生健康系统2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应聘者年龄18至35周岁以内(即1989年7月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84年7月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主任医师职称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9年7月7日后出生),主任医师职称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74年7月7日后出生)。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11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扫描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含电子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有关资料在5份(含)以内的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注意报考岗位与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7 月12日上午8:30分至15日下午16:30分,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三)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需补充提交资料的,请于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前提交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报名而使报名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参加考试确认: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8:00至7月17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参加考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经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 7月2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对应《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岗位。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纸质原件或电子证书)、证明材料。
4.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内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直接面试”和“笔试+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医生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卫生类岗位为卫生通用能力测试;
综合类岗位为公共通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将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和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直接面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被列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
6.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从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再递补。
七、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经本次公开招聘获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增加2年期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借用、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聘用岗位职称(执业)资格的,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应取得所聘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惠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1520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咨询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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