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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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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丹东市人社局 | 2022-02-09 17:58

2021年度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22年2月18日至20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报到集合(详见附件1),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持体检前丹东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以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自备),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时间,清淡饮食,忌酒。受检前禁食8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要沐浴。

4.体检当日请不要穿过紧的上衣及佩带有金属物品,以利于检查。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470元现金;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8.体检考生按照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9.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医院。

五、相关提示

1.请体检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2.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等规定,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415-3105769

附件:

1.2021年度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丹东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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