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我院对应聘研究人员4(经济编辑岗)王宇恒进行了资格复审。经审核,王宇恒符合应聘要求,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宁夏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951-2093690 0951-2077395。
宁夏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宁夏社会科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的补充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nxass.com/xxgk/zfxxgkml/rsxx/sydwkl/202108/t20210811_2970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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