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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纪委监委选调40名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纪委监委 | 2020-09-08 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江苏省委组织部同意,江苏省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计划

遴选职位为省纪委监委(含委机关、派驻省级机关纪检监察组、巡视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遴选计划共40名。其中,审查调查01职位10名,审查调查02职位15名,审查调查03职位15名。

二、遴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江苏省内在设区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职务职级为正科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审查调查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除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报名人员须具有以下工作经历

1.审查调查01职位:具有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从事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经历,且累计满3年。

2.审查调查02职位:具有在市县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或在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或在公安局刑侦、经侦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且累计满3年。

3.审查调查03职位:具有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工作经历,或在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或在税务部门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经历,且累计满3年。

具有职位01、02、03所要求的多段工作经历的,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选报1个遴选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初审、适岗评价、笔试、资格复审和调研考察、面试、跟班实践和确定拟遴选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推荐

1.设区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商请市县有关部门,按照遴选条件、征求干部意见后推荐人选。

2.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单位同意后,可向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直接报名。

(二)资格初审

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人选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适岗评价

省纪委监委组织专家,依据人选工作实绩、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按照不低于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

如有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和适岗评价的人数未达到1:5开考比例,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核减,在确保不低于1:5前提下,视情核增其他职位遴选计划。遴选计划核增或核减情况,在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公布。

(四)笔试

分职位组织笔试,重点测试人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分数,按照遴选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调研考察人选。

(五)资格复审和调研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人选开展资格复审和调研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全面评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行和岗位匹配度。根据资格复审和调研考察情况,按照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人选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权重计算总分,按照遴选人数1:1.3左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跟班实践人选。

(七)跟班实践和确定拟遴选对象

安排人选到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实践。跟班实践结束后,对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提请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跟班实践人选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八)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体检。拟遴选对象确定后,由省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根据遴选人员原编制身份、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相同性质人员任职。

四、遴选报名须知

(一)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和《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江苏省纪委监委门户网站(www.jssjw.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个人直接报名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5日9:00至9月21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5日9:00至9月22日18:00。

其他报名人选,由设区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于9月21日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扫描件、电子照片,分报考职位集中发至内网邮箱(zzblx@jiangsu.net)。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

具体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审查调查01职位:025-82282270;

审查调查02职位:025-82282281;

审查调查03职位:025-82282078。

五、遴选工作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5-82282293。

附件:1.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审查调查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苏省纪委监委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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