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首页 > 招考 > 报考指导

2020年贵州招录569名选调生考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华图教育 | 2020-07-01 11:30

收藏

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