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喀地人社函【2024】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4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下简称“塔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0人(具体见附件岗位表)。
(二)服务岗位:塔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24个月,从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 间:7月4日至7月12日。
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入个人登录界面,点击“新疆智慧人社”并用手机(新疆智慧人社APP)扫描二维码确认登录,登录后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基础信息维护”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再点击“主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三支一扶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按照提示要求,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调整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核
时间:7月4日至7月12日。
网上初审、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并于7月12日19:00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到塔县人社局3楼工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7月18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7月16日-7月17日前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入“主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三支一扶个人情况”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暂定为塔县委党校,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7月19日,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前30名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名额1:1.5的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入“主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三支一扶个人情况”即可查询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暂定为塔县委党校,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时间:7月22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人员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面试、体检通过的人员,到塔县人社局领取政审考察表进行政审,并于7月24日19:00前,将政审考察表交到塔县人社局三楼工考办。
(七)公示
对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招募。
(八)培训
8月27日至8月30日,由塔县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九)报到、上岗
新招募人员于9月2日到塔县人社局报到,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新招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签订服务协议,并赴用人单位按时上岗。凡拟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行放弃招募资格。
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月进行发放。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
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人:印尼江·阿不力米提
咨询电话:13652020474座机电话:0998-34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