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其中,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招募资格)。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还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报考支教岗位。
8.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回避情形。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