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习成绩合格,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其中,报名支教岗位要求学科相关专业的,须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3),同时应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服务需要,保证两年服务期内正常履职。
7.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两年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人员;
3.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