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为199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地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提高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含成都市原一村一大、支医、支教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