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要求,平顶山市统一组织开展2025年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联考单位和范围
全市共有196家事业单位参加本次联考,招聘岗位447个,招聘人数660名。参加联考的单位、岗位等相关信息,详见《平顶山市2025年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平顶山市2025年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ds.gov.cn)发布,该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同时公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在工作时间内解答关于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问题。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8∶00至7月17日18∶00。报考者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招聘单位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7月12日8:00至7月18日18:00期间,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须于7月12日8:00至7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然后在缴费页面点击“费用减免申请”,上传证明资料,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平顶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及时向本人反馈,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7月25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8月4日8∶00至8月9日12∶00,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2025年8月9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8月9日上午10∶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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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实行两科连考,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省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3日8:00至15日18:00前,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考县以下岗位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由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上报(县以下岗位加分情况由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汇总上报),并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试者须本人参加(县以下岗位由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2025年应届毕业但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工作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以下岗位考察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人社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平顶山市2025年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平顶山市2025年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专用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x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