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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50人公告

东胜区人民政府 | 2025-03-29 11:33

为加快构筑人才高地,打造优秀人才队伍,按照《东胜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和《2025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共50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7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7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含)之后出生);

(5)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对应学位,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对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6)专业要求。符合《2025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所列学科、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待遇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占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引进后即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东胜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东胜区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遴选,试用期满后辞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生活和安家补贴。试用期满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2000元标准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引进人才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新政“双30条”及东胜区“人才强区20条”相关政策规定的,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3.职称评聘。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可根据相关职称证书聘用至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9:00至2025年4月11日17: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的信息,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覆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取得国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与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4.填写说明:简历部分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每个阶段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00至2025年4月12日11:00。

(1)招考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3日9:30至2025年4月26日10: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按照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在报名网址公布。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名单通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人员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引进纪律

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引进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内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合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7-8380143。

(六)本次引才工作在东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东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8380756,0477-8381186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7-83807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2025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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