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澄迈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澄迈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8日),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附件1);
4.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是服务于澄迈县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8日)的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7.202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截至2025年8月31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为澄迈县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月13日8:00-2月19日17:00;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2025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⑥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澄迈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经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需提供所在镇党委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退役军人报考需提交退役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⑦其它省、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⑧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注:上传材料统一为JPG格式,单个大小300K以内。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试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应当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月13日8:00-2月21日15:00,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2月24日8∶30—15∶00时段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段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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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详见附件2)。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为3天。
2.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需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2025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⑤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⑥报名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⑦在澄迈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需提供服务期满服务主管部门团委、人社等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经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⑨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需提供所在镇党委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⑩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⑪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
⑫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⑬其他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⑭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专班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专班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后,组织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2025届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再办理录用手续及发放工资待遇。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其工资标准按照澄迈县财政全额供养事业人员标准发放。
四、其它
(一)此次招考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划定。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专班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技术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65339752
监督电话:0898-67615288
附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版)
6.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