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原则,计划在2025年度组织2次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别安排在4月26日和9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1)。
(二)结构化面试。分别安排在6月7日、8日和11月1日、 2日,每天提供一套试卷,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试共设3道试题,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
二、有关工作事项
(一)做好考试委托工作。市、县(市、区)有关单位应分别在3月18日和8月19日前提交委托函,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至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称省中心人事考试院)。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将分别在3月18日和8月19日前发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省直有关单位可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委托
命题等考务工作”模块向省中心人事考试院申请委托,同时书面发函并致电确认。
申请委托项目包括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和网上报名等,不单独接受面试命题委托。不得将省中心人事考试院命制的试卷用于未经同意的考试。
(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申请委托单位应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省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负责原则,分时段开通报名权限。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做好考点落实和准考证编排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地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各市、县(市、区)分别在4月16日和9月17日前,按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4)完成考场编排,按规定格式将考生数据库(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报省中心人事考试院。
(四)做好试卷预订工作。各市、县(市、区)分别在4月3日和9月5日前上报笔试试卷预订单。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面试试卷预订 单(预订单模板见附件5)。
(五)做好试卷运输、交接和保管工作。笔试和面试试卷领
取方式以考前通知为准,各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试卷交接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押送回省中心人事考试院。省直有关单位应至少派2人携面试试卷订单、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于面试当日早上赴省中心人事考试院领取面试试卷,并于考后2日内送回试卷。
(六)做好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上级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考务工作的指导监督。省直有关单位笔试工作由省中心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七)做好考试经费保障工作。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向报考人员收取。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统一考试的单位应早计划、早准备,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工作。公告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明确报考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引导广大考生严格
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无指定教材。任何机构或 个人不得以省中心人事考试院名义组织培训。
(四)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的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参加统一考试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严守保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附件: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