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就业政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曾都区事业单位岗位16个。具体招聘岗位类别、单位及数量详见《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7年以来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曾都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或曾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到曾都区人才服务局(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22-3225618。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提供《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三支一扶”期满证书等所要的其他各类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类岗位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单位。
4.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六、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上午9:00开考。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2月22日上午8:00开始进入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8: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内容、方式及计分办法
1.面试贯彻“突出能力,为用而考”原则,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价值观和发展潜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满分为100分。7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将通过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按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需在初检结果出来后三日内完成。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通知考生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选岗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问题查实过程不影响录用程序。
(二)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第一顺序,若考生原服务单位提供的有岗位,在考生和原服务单位双向选择一致的情况下可优先选原服务单位;第二顺序,分类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因考生放弃选岗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选岗结束后,由曾都区人社局发出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最少应在接收单位工作满2年,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曾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17529,纪检监督电话:0722-3310159。
附件:
附件1: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标题:曾都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