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引进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强市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7名,其中南平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1名、南平市计量所4名、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名、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1名。有关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待遇及条件要求
1. 起止时间: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1月5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算1年。
(3)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算1年。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 薪酬待遇: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的人员。
6. 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
7.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2. 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 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5.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9:00——11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1.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11月14日17:00;
2. 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1)南平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题目类型为公共题和专业题相结合,共2题,其中,公共题1题,专业题1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若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程序报批后,加试一场面试,最终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排名。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南平市计量所、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本次招聘采用考核(专业题面试和实验技能操作)的形式,考核总成绩按专业题面试成绩占30%,实验技能操作成绩占70%的比例折合计算;专业题面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按程序报批后,加试一场考核,最终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排名。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最低合格线。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考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上传资格复审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照片),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照片);暂时未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聘用资格”。
②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材料的扫描件(照片),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③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照片)。
④若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4. 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时不得向专家评委做自我介绍,只报序号,不得出现姓名、毕业学校、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
考试通过后,由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平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南平市计量所、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安排体检、考察等事宜。体检人选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确定。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咨询
1. 联系方式:
南平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0599-8360086
南平市计量所:0599-8891033
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0599-8060850
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0599-8830407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9-8837775
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2024年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职位表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原文标题:2024年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prc.net/announcement/id_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