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决定组织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涉及103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岗位31人,医疗卫生类岗位9人,综合管理类岗位8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下半年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能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http://www.xjsh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兵团人才服务平台(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xDWSshszp/login)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xDWSshszp/login,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10:00至8月4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7日10:00至8月4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29日12:00至8月4日20:00。
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8月5日12:00至18:00。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岗位改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xDWSshszp/logi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度下半年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xDWSshszp/login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确认
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有关规定,报名及笔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不收取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8月4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失败。
5. 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 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8月5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12:00-18:00联系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
8.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于8月7日至8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具体安排为:
10:00-12:00 职业能力测试
15:00-17: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2024xDWSshszp/logi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
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09-6666321,6666320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09-229679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690182905(赵老师)
附件:1.2024年下半年第五师双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