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院。学院高效运行21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创新平台,拥有4名二级教授、8名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2名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1名齐鲁首席技师、6名山东省技术能手,建有1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和2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在全国高职院校中位居第25名;学院在中国高职院校科研与社会服务竞争力、课题竞争力、科技创新活力、发明专利授权排行榜中位列第105名、第65名、第38名、第29名。学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入选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智慧校园50强”、金平果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100强”、“创新创业100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被授予“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中级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其他人员报名时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鉴于设置岗位专业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学院官网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报名材料及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报名材料上传为一个PDF文件。邮箱:zzrsc@whovc.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年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高中以上各个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应聘书或聘任文件;
⑤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双方约定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考试事宜。应聘人员需按照约定时间在考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考试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专家评议的方式;技能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和专家评议/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总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通过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被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为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697513
监督电话:0631-769731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七、其他
本公告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解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