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从乡镇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林草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全县各乡镇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推荐选拔计划及范围
从全县各乡镇选拔符合调动条件的事业人员8名,到县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工作。
二、推荐选拔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做到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热爱林草工作。
三、推荐选拔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林业相关专业毕业或有林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曾担任过林业局基层林业站站长、副站长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推荐选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乡镇服务期未满三年人员;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影响调动的其他情况。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报名推荐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6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由单位负责集中报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推荐人数不限。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推荐选拔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册》(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核盖章同意)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林业相关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具有林业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林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进行录用,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被推荐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被推荐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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