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53号)以及《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中共宁德市委编办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组通〔2024〕18号)等文件精神,宁德市计划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17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我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标准。
(一)村(社区)主干
人选应当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3.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主干因服从组织安排改任村(社区)内其他职务且保留村(社区)主干待遇的,列入招聘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的任职年限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此类对象报名资格及任职年限须在审核阶段,应当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宁德市委组织部审批。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8年1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1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招聘方式
结合全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宁德市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公务员专项考试视同兼报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再组织报名申请。推荐、审核、加分、笔试均采纳公务员专项考试结果,考试成绩“一考两用”,不再另行组织。
三、招聘名额
优秀村主干除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外,各县(市、区)可从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的对象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蕉城区1名、古田县1名、屏南县1名、周宁县1名、寿宁县1名、福安市3名、柘荣县1名、福鼎市4名、霞浦县2名。
优秀社区主干除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蕉城区1名、屏南县1名,占用聘用对象任职社区所在的县(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
四、体检和考察
在公务员专项考录工作完成后,从各县(市、区)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试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专项考试相关要求进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开展考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所在县(市、区)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各县(市、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县(市、区)相关网站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分别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因无合格人选进入聘用环节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充招聘。
新聘用人员由县(市、区)人社局会同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原则上安排在任职村(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并结合其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具体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在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因没有空编不能安排的,可就近安排到周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附件:宁德市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县 (市、区) | 村主干聘用事业 人员计划数 | 社区主干聘用事业 人员计划数 |
蕉城区 | 1 | 1 |
古田县 | 1 | — |
屏南县 | 1 | 1 |
周宁县 | 1 | — |
寿宁县 | 1 | — |
福安市 | 3 | — |
柘荣县 | 1 | — |
福鼎市 | 4 | — |
霞浦县 | 2 | — |
东侨开发区 | — | — |
合 计 | 15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