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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4-24 10:41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结合实际,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选聘岗位为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管理员,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齐全;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具有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shidz.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选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自助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5月1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5月1日17:30。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67

2.报名注意事项

选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小组根据选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线上审核选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政治面貌、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选聘条件。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具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查询结果为“初审驳回”的选聘人员可根据提示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选聘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特别说明:

(1)选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选聘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通知;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选聘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选聘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选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选聘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佐证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的选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选聘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选聘人员不具备录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选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级别较高者、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shid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选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选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选聘纪律,对违反有关选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选聘人员予以关注。

报名平台咨询电话:0311-85256519

监督电话:0311-85962555

附件: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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