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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西安市人事考试网 | 2024-04-16 13:3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人才发展战略,加快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5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学历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至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七路10号)。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5月下旬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页查询本人成绩。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公告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并提前7天通知应聘人员报到时间、地点,需携带资料及其他相关事项。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因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9-85750023

附件下载

附件1: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附件4: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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