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联合出台了《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2006年,我省根据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继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在全省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十余年来,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累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近70万人,公开招聘已成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优化了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了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为此,我们在原有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新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10章42条,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流程全链条为逻辑主线,围绕基本原则、招聘范围、基本条件、信息发布、报名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纪律监督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更加注重精简适用。《实施办法》将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整合为一个规范性文件,删减调整了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符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开招聘的工作流程对各章节内容进行重新组合,使逻辑更加清晰,结构更加紧凑,更加符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公开招聘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和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以及与岗位无关的其他条件;招聘公告应当通过人事考试官网、党委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面试考官组外派(聘)考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此外,还对笔试面试规程、成绩计算方式、公示监督等重点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政策底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更加鲜明基层导向。《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可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对“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给予加分支持,充分彰显了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导向。同时,针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退役军人、残疾人群体,也给予定向招聘倾斜政策,充分体现人事政策的温度。四是更加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实施办法》根据上级部门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规定了合理设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避免超低分人员聘用。同时,还规定了综合考察环节,要求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