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招聘岗位为文职岗位和执法勤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9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4、身心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纹身,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文化);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7、文职岗位的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和持有C照驾驶证以上的优先录用。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的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宣科(吉水县龙华中大道128号)。
3、联系电话:0796-8680137或18876965287(黄警官)。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党员证件、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发送至1981727393@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引体向上、摸高、1000米跑;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标准,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培训和聘用
聘用的工作人员统一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并签订用工合同。
六、工资待遇和管理方式
1、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文职岗试用期工资1900元,执法勤务岗试用期工资21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法勤务岗工资不低于31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文职岗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另对辅警班(副班)长、文凭、工龄年限另有补助。
3、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负责日常管理。
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