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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芜湖南陵面向参军入伍毕业生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10人公告

南陵县人民政府 | 2024-01-3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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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着力优化参军入伍人员结构,创新培养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方式,根据《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号)精神,现面向参军入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储备对象及数量

储备对象:2024年在南陵县报名参军服役,县征兵办组织体检、政治考核通过并批准入伍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储备数量:1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经由我县参军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原则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

4.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退兵或拒服兵役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与签约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完成应征报名后(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00),方可参加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报名。

储备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报名地点为县征兵办(县人武部207室),逾期不再补报。县人社局会同县征兵办根据报考基本条件等开展资格审查。“双一流”建设高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认定(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202/t20220211_598710.html)。

报名时须携带:(1)《南陵县面向参军入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背后标注姓名);(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但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三)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设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确定为储备人员。

(四)公示和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在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储备人员名单。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人选经查实被取消资格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拟储备人员与县委人才办、县征兵办、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南陵县军政融合储备人才引进协议》。

三、退役安排

(一)军政融合储备人才服役满2年后,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部队介绍信和《南陵县军政融合储备人才引进协议》等材料到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初审档案,并移交县人社局。

(二)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提供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服役期间的量化评分进行审核公示后,组织申请人选岗,于退役后3个月内予以安置,并享受安置当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三)具有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

1.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服役期间受到记大过以上的军纪处分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

6.退役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录用条件的;

7.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

四、管理措施

(一)军政融合储备人才定兵后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军入伍的,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不得聘用为南陵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二)县征兵办每年跟踪了解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的服兵役情况。

五、监督检查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引进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引进公告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引进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征兵办、县人社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823813(征兵办)、0553-6910305(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3-3808425(征兵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附件:2024年南陵县面向参军入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县委人才办

县征兵办

县人社局

2024年1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南陵县面向参军入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军政融合储备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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