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政治 面貌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对象 | 年龄要求 | 性别 | 其他条件 |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1) | 教练员 | 1 |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退役军人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通过武装系统教练员资格认证优先 |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2) | 装备保管员 | 1 | 中共党员、团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退役军人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服役期间任装备或物资仓库保管员优先 |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3) | 宣传员 | 2 |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社会人员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及新闻报道工作经验优先 |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4) | 党务辅助人员 | 1 | 中共党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社会人员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备较强组织和沟通能力,有文字功底。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优先 |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5) | 行政辅助人员 | 1 |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社会人员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有文字功底。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优先 |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求职表(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 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结合“其他条件”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考,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福利待遇:
年薪:聘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按“武装专项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联系方式: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