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周就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结合我市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75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岗位信息表》中“双一流”高校是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指毕业当年最新排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年龄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31日24:00。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1.报名表(本人签字扫描件,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部学习阶段);
3.职称证书(如有)。
报名时间以用人单位邮箱成功接收报名材料为准。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报名材料发送以后请注意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各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用人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部分单位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招聘活动,接受现场咨询和报名,详见附件4:《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招聘活动单位名单》。时间:2023年10月27日—28日;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周口招聘专区。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需要增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博士专项计划”报名人员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统筹安排”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直接面谈的形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赴学校(2023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3.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直接联系。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到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5.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3:《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用人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周口市委人才办服务电话:0394-8269797
附件1:《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附件3:《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用人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4:《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招聘活动单位名单.docx》
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