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通过直接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合山市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合山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基层公招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说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者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招聘公告附件中的《计划表》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有意愿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请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确认接收报名邮件,如因不及时电话告知,造成错失报名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9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29日下午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因无人报考而无法开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面试人选。通过现场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合山市卫生健康局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二)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携带的身份证过期等无效身份证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送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外单位专家7人组成。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不得超过4名,异地考官3—5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考官组成人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须报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当天在面试考场组织同岗位考生一同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合山市卫生健康局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评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具体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加试的岗位,以加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合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合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合山市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合山市卫生健康局审核通过,报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合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2-8917096
点击查看>>>
附件1:合山市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8.17.xls
附件2:合山市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8.17.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8.17.xls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7日
原标题:合山市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65bfb774-145c-45b2-8f34-5a39969a68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