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开招聘191名村助理简章
为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战略储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助理(以下简称“村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全市共招聘村助理191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协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落实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村助理是重点培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一般从村(居)民小组长、社会工作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中招聘。
条件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
具有强烈的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意愿;
具备一定领导、组织、宣传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年龄一般为18岁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奉献、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选拔,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最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或传播政治谣言的;
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未满5年的;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未满5年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曾担任过村助理或现任村助理的;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其他不宜选拔为村助理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23日18:00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党建办报名。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肇庆市2023年公开招聘村助理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同上)的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
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县级组织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在笔试前由专人通知考生,并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考试
本次招考按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村助理的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党建业务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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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合格线由县级组织部门划定。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带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往届毕业生须带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县(市、区)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按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村助理考察人选,县级组织部门组建县镇联合考察组,采取入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确定人选
县级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村助理拟聘人选,在有关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任命为村助理。如出现考察人选不合适、人选放弃考察资格或公示时发现人选存在问题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再集体研究确定补录人选。
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与村助理签订劳动合同。村助理任期一般2到3年,任期结束未被选拔进入“两委”干部队伍的村助理不再续聘。
四、薪酬待遇
村助理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薪资待遇每月不低于3500元(含社保)。
五、注意事项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录村助理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