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辅导员助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历本科及以上,持学位证,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道德品质优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4.困难生库的学生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老师完成带生工作,处理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学生事务;
(2)协助指导学院本科生的党团、科创、志愿服务、就业、实践、心理、文体、宣传、新媒体等学生专项工作;
(3)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有关日常工作。
四、报名办法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层,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3-2861318。
报名采取:
1.电子邮件方式。报考者应在2023年7月9日17:00前,将报名表(附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dhxpq@163.com。(注:邮件标题注明辅导员助理岗和姓名)。
2.现场报名方式。于2023年7月9日17:00前,提供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五、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办理“五险”,月薪4000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部分)。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资格复核→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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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助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c.ndnu.edu.cn/info/1009/28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