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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一)

河津市人民政府 | 2023-07-03 16:45

2023年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我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市领导批复,决定面向社会为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共计15人,具体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或者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要求;

5.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等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在站链接报名网站端口(报名网站 http://hjzz--bmren--cn--01077v751f2a6.wsipv6.com)。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为站www.sxhj.gov.cn。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中,未形成竞争的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7月2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2023年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7月24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到河津市人社局302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经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将提前一周在站www.sxhj.gov.cn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站www.sxh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为:

A卷(化工):化工安全管理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B卷(环保):环保专业相关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比例的,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站www.sxhj.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市外专家担任,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且无优先录用条件的,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河津市人社局和经开区统一安排,并组织考生填写《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经开区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分配岗位,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津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执行基本工资+奖励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工会、取暖费等各项福利待遇。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进行人事代理,因档案问题无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领导组织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把手要签署《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回避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735978070(人社局)

附件:

1.2023年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诚信承诺书.docx

河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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