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安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12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应聘人员最后学历学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派遣回国工作。
2.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45周岁以内;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号为准。
3.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门户网(https://www.xisu.edu.cn/)、西安外国语大学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zp.xisu.edu.cn链接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按照系统提示及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得更改。请注意一定将本人身份证、各个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免去该项要求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系统要求的必要审查材料同步上传。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主要对专业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初审、人事处复核)。
(四)考核
招聘单位按照学校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安排心理健康测评。
业务能力考察: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根据招聘单位实际可采取面试或面试与讲课、现场操作等其他方式相结合进行。
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心理健康测评委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思想政治表现审查由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方式采用外调、面谈、电话咨询或查阅档案等,考察结果要包括写实性的说明和结论性的内容。考察意见材料由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考核、考察和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予以淘汰。
(七)学校研究审议及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审议并通过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协议。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政策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编制及人员管理方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层次人才工作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9352
人事处工作联系人:廖老师、郝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9339
(三)监督电话:(029)85319169
(四)联系邮箱:rcb@xisu.edu.cn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