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政策研究服务中心是市委政研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政策研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责任心,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四)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swzys_2021@163.com,文件名为“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2023年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黏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书和上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个人或主执笔撰写(发表)文章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经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得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市委政研室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预计在6月中旬,考点设在嘉兴市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选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体检人数超过选聘计划人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委政研室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市委政研室研究确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通过网络邮箱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委政研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委政研室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选聘公告、考试成绩、公示等事宜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82521704,82519466
监督电话: 82521065,82228947
中共嘉兴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