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投身现代化新陇南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经研究,决定为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82个事业单位共设置91个岗位、计划引进99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1人、县(区)事业单位58人。按行业划分,党群口事业单位20人、政府口事业单位79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同专业专硕也可报考;
6.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和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党群口和政府口不得重复报名。
(1)党群口事业单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武都区东江新区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A区633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rcb@163.com,联系电话:0939-8213685。
(2)政府口事业单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武都区东江新区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B区人社大厦一楼102办公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rsj@163.com,联系电话:0939-8236221。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2023年应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
(2)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
(3)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网上报名人员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为名的文件夹,如王XX(A001)。文件夹应包含报名提交所有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Excel电子版。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分口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3年7月31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附件:
附件1: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